温 馨 提 示
各有关参保单位: 为使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得到及时保障,请参加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单位,在缴费满6个月后尽快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身彩色相片一张,到我局医疗保险股申办《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手册》。联系电话:6885586。
枫溪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[关闭窗口]